第59节(2 / 2)

“你干什么呢!给我老实点,再乱喊乱叫,小心关禁闭。”白跑一趟的中年女警很是不耐烦。

田纯纯一下子从床上扑下来,踉跄倒在女警脚边:“有鬼,这里有鬼。”

女警把田纯纯推开,一脸不屑:“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,有鬼也是你自找的。”

铁门再度被关上,田纯纯爬回床上,将自己埋在被子里,再也不敢冒头。

第二天一早,宋初刚刚到文物修复处,就听苏木说了田纯纯在拘留所遇到鬼的事情。

宋初不以为意:“大概是她坏事做多了吧。”

十点,梁京墨打着哈欠拿着资料袋走进来:“走吧,王毅找到嫌疑人了,让我们一起过去。”

由于小路就在学校附近,为了保证学生安全,那边其实是有监控的。能够在花坛里面埋下东西却不被关注的,只有经常在花坛里工作的人,也就是园丁。

负责这片花坛的园丁一共有四个,三男一女。王毅经过排查之后,将其中一个叫马建方的男人列为嫌疑人。

据调查,马建方两年前离婚,有一个女儿和他一起生活。但是他的女儿在大概七个月前就不见了,他自己说,女儿是被前妻接走了。

“什么时候接走的我们都不知道,他们离婚后,我就没见过他前妻了。”与马建方合租的另一个园丁吴浩告诉他们。

梁京墨和宋初跟马建方的室友了解情况的同时,王毅已经将马建方提到特别行动处单独讯问,其余人则用鲁米诺试剂和紫外灯在四处检测,看是否存在血迹反应。

“在他女儿不见之前,你有没有发觉什么不太寻常的事情?”这一次,是宋初主导,梁京墨在旁记录。

吴浩挠了挠脑袋:“白天没什么,晚上的时候,我睡得比较死,雷打不动,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。”

宋初点了点头:“你睡眠一向很好吗?”

“那倒也不是,”吴浩摇头,“我一喝酒,睡得就沉。”

“你经常喝酒吗?”宋初继续问道。

怕被认为不负责任,吴浩连忙否认:“也不是经常,我就是周五周六晚上会喝一点,平时怕有事儿,不敢喝。”

宋初偏头看梁京墨:“马建方他女儿大概是什么时候被接走的?”

梁京墨翻了翻前面的记录,发现马建方所说的送走她女儿的时间是在周一,七个月前,天气还比较冷,尸体保存两天不会有太大的问题。

苏木拿到了马建方前妻的联系方式,但是对方说她并没有接回女儿,并且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到女儿了。每次马建方都说女儿出去玩儿,或者是去上学了。

马建方面对王毅的单独审问一直低着头保持沉默。

王毅也不着急,他已经让人去把那个背书包的小姑娘带过来了,到时候看他什么反应。

那个小姑娘能去吓唬田纯纯,也是梁京墨故意安排,将桎梏她魂魄的木牌毁了。

梁京墨有意让小女孩知道宋初被田纯纯设计,小姑娘知道这件事的起源在自己身上,求梁京墨给她一个报恩的机会,这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出。

这也是梁京墨给小女孩的一个考验,如果她乘此机会跑了,那之前的情况就要重新估量。

好在,她乖乖回去了。夏雨去接她的时候,她正缠着团子要尝尝它的小鱼干。

小女孩一进审讯室,原本笑嘻嘻的表情立即阴沉了下来。脑海中突然闯入的画面让她的眼神中迸发出强烈的恨意,让人几乎以为她下一秒就会把马建方撕碎。

小女孩名叫马怡,正是马建方的女儿,才刚刚上初二。

大概两年前,她的父母感情破裂突然离婚。

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不知所措,她的父亲获得了抚养权,却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,也越来越迷恋酒精和烟草。

酒和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,马建方在喝醉之后就变得十分狂躁,马怡每次看到马建方喝醉,都会害怕地躲在自己的房间里。

但是同住一个屋檐下,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,总是会撞上的。

对马怡来说,那段时日与地狱无异,内心的恐惧与被暴打的痛苦,让她下意识地追寻可以依赖的港湾。

她曾经离家出走过两次,她想要去找她的妈妈。但每次都会被马建方找回去,然后经受更加残酷的暴打。

她也曾经趁着上学的时候去公安局报案,但她正是叛逆的年纪,他们都不肯相信她。因为马建方只会用藤条打她的臀,那个部位别人看不到,她也不好意思给别人看。

马怡还是没有放弃逃走,每次马建方打她,她就会下意识地喊妈妈。

终于,火气越来越大的马建方被她彻底激怒,藤条狠狠地抽上了她的脑袋,马怡瞬间失去了意识,而马建方却越来越激动。

直到马怡连本能的抽搐都没有了,马建方才停下手中的动作,意识到马怡的情况不对劲。

确认马怡已经断气,马建方一下子慌了。

刚好听到吴浩回来的声音,马建方立即将马怡塞到了床下,装作喝醉的样子打开房门,扭七扭八地从客厅穿过,要开门出去。

吴浩看他一副神志不清的样子,当然要阻止他跑出去,把他放倒在客厅的长椅上,自己进了厨房给马建方泡点蜂蜜水解酒。

马建方眼睛瞄到厨房里的刀,脑中闪过一道灵光。

在马建方和吴浩租住的公寓厨房里,并没有检测到太多血液的痕迹。但是在马建方房间的地毯下,发现了大片的血液痕迹。

铁证如山,马建方不必开口承认,便足以定罪。

最终,马建方因过失杀人被处以六年有期徒刑。

别说马怡和问询赶来的马怡母亲,就连宋初都觉得判得太轻。

但是按照现有的法律,只能做到这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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